现象意识是一种我们大脑书写的虚构文学,帮助我们追踪世界施于我们的影响。
在电影《黑客帝国》中,莫菲斯给了尼奥一颗红色药片。如果他吃了,他将会发现,他所知的现实世界是机器强加于人类的幻觉,用以奴役人类。我将给你一颗不同的药片,如果这药片有用,它将使你相信,你自己的意识是某种程度上的幻觉,一种由你的大脑创造的、帮助你追踪其活动的虚构。
这种观点——我称之为幻觉论——普遍被认为很荒谬。加伦·斯特劳逊(Galen Strawson)描述其为“有史以来最傻的观点”,但却有强人支持该观点,主要以丹尼尔·丹内特(Daniel Dennett)为首。而我想说服你,此观点并不荒谬,并很有可能是真的。你准备好听我的长篇大论了么?
“红色”的苹果
首先要明确我们在谈论什么。“意识”这一术语有诸多含义,当我说意识是幻觉的时候,我仅仅指的是某一特定的含义。我们来以视觉为例,不过其他感觉也一样,假设你视力很好,照明条件很好,你正在盯着看一个在你面前的红苹果。现在你在一种特定的心理状态中,我们称之为对这个苹果具有有意识的视觉体验。如果你没有意识或者睡着了,你就不会有这种状态,尽管你做梦的时候可能有类似的状态。如果你只是没注意到或者只在一瞬间无意识地注意到这个苹果,你也不会有这种状态。生活中充满了这种体验,没人否认其真实性。问题是,什么构成了这种体验,以及这其中是否包括了这种特定含义的意识。
所以,什么构成了对苹果的意识体验呢?你获得了有关苹果的大量信息——它的形状、颜色、质地、位置、距离等精确的细节。你认出了它是什么样的物体(固体,水果,苹果,品种是蛇果),形成了相应的信念(有这样一个东西在你面前)。你认出了与苹果互动的可能的方式,以及其带来的机会或危险,心理学家称之为“可供性”。你认出苹果可以被拿起、被用于杂耍、食用、或是用于烹饪等用途。你也准备好应对它。你形成了对苹果的预期(它不会动或者攻击你)和倾向(你可能感到一种想抓起它咬一口的冲动)。记忆和联想被唤起,可能会影响你的心情或者将你的思绪带到别处。
当然,以上种种都不是你具体的思维,但是被问到的时候你能够报告它们中的一些,并且我们从实验研究中得知,在有意识的体验中,一系列感觉活动和联想被触发,启动我们应对未来的刺激,这一切共同决定了该体验对我们的意义。
神经科学家正在开始理解大脑中关于以上意识体验的深层机制。简单来说,光从苹果反射,刺激到视网膜上的光敏细胞,使电化学冲动信号沿着视神经传递到外侧膝状体,进而传递到大脑后部的视皮层。在这里,信号触发具有层级组织的细胞活动,分别用于检测复杂程度不同的实物特征(边缘、颜色、运动、面孔等等)。当你注意到你所看到的东西时,这种视觉信息被“全局广播”给参与记忆、推理、情绪、决策的心理系统,从而可以让它们产生如上所述的意识体验。这种全局广播过程被称为访问意识(access consciousness),因为它使感觉信息被心智的其他部分访问,也就是被“你”——由这些心理系统构成的人——所访问。再说一次,我不否认这个意义上意识的存在。
这一点当然不只限于视觉。我们在其他感官上也有有意识的体验。比如有意识地听笛子的声音,闻玫瑰的香味,品尝红酒,或者触摸天鹅绒面料。再思考下有意识地关注身体上的某些体验,比如撞到脚趾,偏头痛,或者突然而来的欣快感。在每个例子中,我们都能描述出类似的过程。就像视觉一样,这些体验也包括获取信息(声音、物质、材质或身体状态),识别物体,形成信念,感受到行动的机会,产生期待和反应,以及激发记忆、联想和情绪。
同样的,访问意识也会参与其中——感觉信号被发送到大脑的专门处理区域,其中涵盖的信息被全局广播到其他心理系统,产生各种上述作用。再一次地,这些体验中似乎存在比感官刺激和反应更多的东西。就如同我们在听到笛声,闻到玫瑰,或是品味红酒时无形之中有某种特殊的因素,让每种体验几乎都有具有一种独特的感觉质地。就拿撞到脚趾来说吧,这个体验自然告诉了我们身体所受的伤害,并且会触发一系列负面的联想和情绪反应,但是这体验中还有其(所谓的)质性的方面——一种单纯的糟糕感。
你可能会不同意(这个理所当然),这些感觉质地并不是我们体验的一部分,而只是所体验事物的属性。当你注意到苹果的时候,你所体验的红色性质似乎是苹果的一种属性,引发你的对红色的反应(你相信苹果是红的,是因为它看起来是红的)。类似地,声音似乎在空气中,味道在酒里,疼痛感在脚趾上,等等。
但是总的来说这不对。因为科学告诉我们,物体本身不具备这样的感觉属性,只有复杂的物理属性,就是需要用物理学和化学语言来描述的那种。构成苹果皮的原子不是红色的。虽然感觉上颜色、声音、味道、气味和疼痛都是外在事物的属性,但实际上颜色是反光面的物理特征,声音是空气的震动,味道和气味是化学分子,脚趾的疼痛是细胞的损伤。那么颜色、声音、疼痛等感觉质地似乎仅仅存在于我们的心智之中,是我们主观体验的属性。哲学家把体验中的这些主观的感觉质地称为“感质”或者“现象属性”,并认为只要生物的主观体验里有这些感质,那么这些生物就拥有现象意识(phenomenal consciousness)。
关于“现象意识”
我所认为的幻觉其实就是现象意识。科学家并没能在大脑中发现那些感质,它们在现实世界也不存在。大脑中的原子并不是彩色的,也不组成一张彩色的内部图像(即使它们组成了彩色的图像,大脑内部也没有眼睛看到它)。这些原子们也不具备其他的感觉质地。大脑内部也没有声音、气味、味道和痛感,而且就算有,大脑里也没有观察者从内部体验它们。认知科学家确实有提到过大脑里的表征,但是他们所说的表征并不是那些内部的图片或是拷贝来让我们观察(而不是直接观察世界)。认知科学家所说的表征指的是神经元应对特定外部刺激所产生的特定放电模式,大脑用这个过程来对环境建模。
在这个意义上,表征不是我们所察觉的事物,而是使我们察觉事物的机制的一部分。通过对外部世界建模,你的大脑创造出感觉活动和反应倾向,使“你”(这个人)与外部世界直接接触。这种表征不需要与被表征的事物有同样的属性。红色的心理表征不需要是红色的,就如同“红色”这个单词不必是红色的,或是“按数字涂色”的画中表示红色的数字不必是红色的那样。
如果你还没有动摇你的观念,还认为现象意识是存在的,那么这就会大致推出两个逻辑选项。第一个选项是,现象意识是大脑除了科学描述过的物理属性以外的额外特征(这种观点被称为属性二元论,因为它认为大脑具有物理和非物理的双重属性)。这种观点的最大问题是这样一来现象意识这个概念就没什么用了。
对于物理世界的非物理效应,我们缺乏任何可靠的证据——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某个非物理的东西使电子偏移,或是引发了化学反应,或是使神经元放电,或者产生了任何其他物理变化(如果有的话,那就违反了能量守恒的基本法则)。如果我们的感觉是非物理的,那么它们自然不会对任何东西产生任何作用,甚至包括我们自己的想法和反应。无论我们有没有感觉或者有完全不同的感觉,我们的思考方式和行为都不会有任何变化(这也包括是否相信现象意识存在)。这是一个荒谬的结论。
另一个现实主义选项是认为,撇去表象,现象意识本质上是一种纯粹的物理过程。各种现象意识的状态,比如红色感,玫瑰的香味或者脚趾的痛感,其实无非就是大脑的状态,原则上可以被他人观察到。脑外科医生可以实实在在地看到你的痛感!(这种看法是物理主义的一种形式。)该观点的捍卫者认为,我们的感觉之所以看起来不像是大脑的状态,是因为我们所拥有的独特视角。我们可以通过内省“从内部”识别它们。内部没有眼睛,但是有一个内部监控系统来记录我们大脑的状态信息。
当你注意到苹果时,你的内省机制检测到大脑状态的变化,并把这一变化的信息提供给其他心理系统,从而使“你”察觉到它。但是,该观点认为,内省提供给你的是关于大脑状态非常有限的信息。内省并非把信息呈现为大脑状态,而仅仅是某种正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对此你只能描述为看到红色的“感觉”。这就是正统的物理主义对现象意识的理解。然而,这个观点的一个问题在于,内省不仅不把感觉呈现为大脑的状态,反而是把感觉呈现得与大脑状态截然不同。即便有人坚信感觉一定就是大脑的状态,直觉上也很难接受。就如同内省故意错误地向我们表征了大脑的状态。
“编辑过的摘要”
这就带我们走向了幻觉论。幻觉论者同意其他物理主义者的观点,即我们通过内省机制体会到了丰富的现象意识。但是幻觉论者也提出,这些内省机制错误地表征了目标。想想看电影。你的眼睛实际上看到的是一系列迅速连续播放的静态图像。但是你的视觉系统把图像表征为一个单个的流动的运动图像。这里的运动是一种幻觉。类似地,幻觉论认为,你的内省系统错误地把大脑活动的复杂模式表征为简单的现象属性。这种现象性是一种幻觉。
我相信实际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访问意识过程无需更高层面的监控即可运转,这使我们能快速而灵活地应对环境。然而,我们需要对这些过程形成概述或者(用丹内特的话说)“编辑过的摘要”,即形成个体和世界之间复杂的动态交互的一种总体感。当我们需要描述体验的时候,我们指的正是这种感觉,这种编辑过的摘要。它是这样起作用的:内省机制监控访问意识,以跟踪对事物的属性及可供性的编码处理活动,并同时跟踪事物所激活的联想、期待、情绪和启动效应。但是内省并不准确表征它们,也缺少细节,而是以一种概要的、抽象的形式来把它们表征为简单现象属性。对于事物施加给我们的多维度影响,这种形式只是描画了一个大致轮廓。
当然,这些表征本身不具备现象属性。它们不是大脑中发光的图像或是正在播放的录音。(如前所述,心理表征不是我们所察觉到的东西,而是使我们察觉事物的机制的一部分。)它们是神经元放电的模式,这些模式标志着现象属性的存在,正如同书面文字标志着事物的存在一样。(当然,它们错误地标志了这些现象属性,但是这样能帮助我们记录真实的物理事实。)因而其他的心理系统可以把这些表征用于更高层面的控制和计划,使我们能识别和回忆起对我们重要的经历,以便未来重现或是避免这些经历,以及是否将这些经历告诉别人。
这样,内省就能记录事物对我们的影响。你所体验的红色质地是你对苹果反应的一种表达。如心理学家尼古拉斯·汉弗莱(Nicholas Humphrey )在其著作《看见红色》(Seeing Red)中所述,这种表达是你“正在实践红色”。然而,内省并不会把现象属性表征成我们的心理属性,而是表征成事物所能创造影响的能力。红色属性被表征为事物表面特征所拥有的特定影响力,玫瑰的气味属性被表征为随空气传播的微粒的另一种影响力,刺痛感属性则被表征为身体的一部分能创造的又一种影响力,等等。
在每个例子中,被表征属性的特点对应着所施加影响的本质。(对比一下美学的属性,我们对美的判断反映着我们对事物的看法,但是我们把美当作一种事物本身的属性。)这样的安排是有道理的。最能引起我们铭记、回忆和交流重要体验的东西往往是引发这些体验的事物。通过我们的心理表征,事物被幻觉般的现象属性所装点,这些属性突显了它们对我们的显著意义。这种视角契合常识。常识认为现象属性是强大的、独立于心理活动的特征,而幻觉论者认为,对于现象属性的表征所做的正是记录这些特征。
于是,幻觉论者认为,意识体验不只限于访问意识,还包括一层含有现象性幻觉的自我监控。我们可以叫它伪现象意识(pseudo-phenomenal consciousness)。访问意识把我们直接与外部世界锁定,把我们连接到感觉活动和反应的复杂网络中。伪现象意识增加了高阶的知觉,突显了我们如何与世界锁定,使我们能回应互动本身。这是一个重要的,真实存在的过程。
我们犯错是因为把它仅作字面意义理解,即把复杂的物理属性的比喻式表征错误地当作简单的非物理属性的真实表征。在《意识的解释》(Consciousness Explained)一书中,丹内特将其比作计算机的用户界面中所有的文件图标、文件夹、回收站等等。这些用户界面是为了使用方便而创造的一种虚拟界面(一个“用户幻觉”)。通过操作图标,我们能轻易地操控计算机,而不需要知道它的编程或硬件细节。相似地,对现象属性的表征其实是对底层现实的简化概要式表征,以便我们能够控制自身。就像我们不能在计算机硬件中找到文件夹或是回收站一样,我们也无法在大脑中找到现象属性。
站得住脚的意识“幻觉论”
为什么你应该接受幻觉论者的观点呢?首先,它为意识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这种视角尊重争论双方的理论直觉。幻觉论者同意二元论的观点中意识似乎是非物理的特征的直觉,也认同物理主义者的关于意识的全部效应可以用物理学来解释的看法。通过着眼于现象属性的表征,幻觉论统一了两方观点。有更具体的论点支持幻觉论。我在这里要提及三点。
第一点有关解释的简单性。如果我们观察到科学不能解释的事,那么最简单的假设便是“这是幻觉”,特别是当这件事只能从某个特定角度观察到时。这完全符合现象意识的情况。现象属性不能用常规的科学方式解释,而且只能来源于第一人称视角报告(除了我之外没人能经历我的感觉)。这不代表它们就不是真的。可能我们需要完全重新思考我们的科学,但是正如丹内特所说,我们的默认立场应该是认为这些现象意识是幻觉。
第二个论点有关我们对现象属性的了解。如果我们有一种感官系统,它能检测到自然世界的特征,并生成相应的表征,以供其他心理系统使用,只有这样,我们才得以察觉到这些自然世界的特征。这个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我们自己的心理特征(同样也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而且如果现象属性是真实存在的话,也同样适用。我们就需要一种内省系统来检测这些特征,并产生相应的表征。如果没有这个系统,我们就无法对大脑的现象属性有任何了解。
简单来说,如果我们能察觉到现象属性,就是因为我们有这些属性的心理表征。这样一来就无所谓这些表征是否准确。幻觉式的表征与忠实的表征将有相同的效果。如果内省仅仅是错误地表征了我们有现象属性,那么主观上,这就跟我们实际拥有现象属性毫无区别。由于科学指出我们大脑没有现象属性,那么显而易见的推论就是,我们对现象属性的内省性表征是种幻觉。
还有一种论点,更支持幻觉论而不是属性二元论。一般来说,如果我们能解释我们关于某件事的信念,且无需援引这件事本身,那么我们就应该摒弃这些信念。比如,如果我们能用心理学来解释人们关于超自然现象的信念,且无需借助超自然事件,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这些信念。如果现象意识是非物理性的,那么也是同理。如前所述,我们有理由认为,所有的心理过程,包括信念形成的过程在内,都能被物理学解释。就算我们并不是真的有现象意识,我们也会对现象意识有完全相同的信念——即它是真实的、生动的、不可否认的。所以我们不应该相信这种信念。
目前为止,你可能已经急着要提出反对意见了。我将回应我常听到的一些异议。首当其冲的,不是说意识是唯一不可能是幻觉的东西么?难道意识不是我们关于自然世界的所有知识的基础么?我们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们正在经历诸如此类的经验(如红色的、苹果形状的补丁)。所有的外部客观世界都是由这样的经验推论而来。
这是一种常见的观点,但是我认为它恰恰与事实相反。从工程的角度来说,如果你正在建造一个自主机器人,你会先给它装上传感器,来记录外部世界的显著特征和它自身的关键状态,以便执行任务,获得需要的资源,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只有在这之后你才会想到增加内省系统,使它能监控自己的感觉过程和练习复杂的自我控制。
如果我们大脑的演化过程不是这样的,那就太令人惊讶了。确实,某种意义上,伪现象意识是基础的。我们可以试着想象出假如没有苹果,而仅仅是幻想苹果,我们也会像真实面对苹果时做类似的反应。但是如果我们由此而推断真的有苹果在那里,那就没道理了。因为我们内省地监控我们的知觉过程,我们倾向于认为监控对知觉是必需的,但这一点值得怀疑。
我们常常无意识地执行复杂的任务,比如驾车。同样我们也会发现很难去怀疑内省告诉我们的信息,但这可能是因为检查内省的准确性很难。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内省从不犯错。(我们对自己的意识经验有最终解释权,但不一定能做出正确的解释。)事实上,有理由认为内省是不可靠的。例如,实验显示,对于视野中心之外的物体我们看得远远不如我们以为的那样清晰。当然,如果我们像神经科学家一样从外部观察到自己的大脑过程,就不会观察到任何现象属性了。
其次,幻觉论难道不是自相矛盾么?产生关于看到苹果的幻觉,即是在没有苹果的时候产生实际看到苹果的体验。那么我们的体验怎么可能是幻觉呢?如果你正在感受和疼痛一样的感觉,那么你就是正在体验疼痛感。正如哲学家约翰·希尔勒(John Searle)在《意识的奥秘》(The Mystery of Consciousness)一书中所言,当谈到意识时,表象即是现实。
这看起来像是严重的反对意见,但事实上很容易回应这个观点。从上述意义上来讲,体验的现象属性本身并不能是幻觉,但是在一个类似的情况下它们又可以是幻觉。幻觉论者认为现象属性是幻觉,他们其实是说我们的内省表征看上去就像是我们的体验有现象属性那样。而且即使我们的体验没有现象属性,我们也会产生这种表征。当然,这假设表征本身没有现象属性。如前所述,表征并不需要拥有其所表征事物的属性。红色的表征不需要是红的,现象属性的表征也不需要是现象学的。
但是大脑的状态是怎么表征现象属性的呢?这是个很难的问题。我认为答案应该着眼于大脑状态的作用。如果大脑中存在某种属性所引起的特定想法和反应,就如同这个属性真的存在一样,那么这时的大脑状态就应该表征着这种特定的属性。我不想在这里试图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不单单是幻觉论者必须面临这个问题。心理表征是现代认知科学的一个中心问题,解释大脑如何表征事物则是持不同观点的各方都要面临的一个任务。甚至关于现象意识的现实论者也必须解释我们怎么表征现象属性,如果他们想解释我们是如何思考和谈论现象属性的话。这个问题对幻觉论是一个挑战,而并非反对意见。
最后,谁是幻觉的主体呢?幻觉论难道不是预设了一个有意识的主体,正在体验幻觉呢?我的回答是主体是人作为一个整体,是这个由正在互动的生物子系统组成的、自主的、演化而来的有机体。“我们”对事物的察觉,始于有关于该事物的信息到达了足够多的神经子系统,使我们能思考和灵活地应对它——使用它,记住它,告知别人关于它的事情,等等。
设想一个由许多部门构成的大型组织,每个部门负责一种功能,且互相分享信息。如果足够多的部门获取了某种信息,那么整个组织作为一个整体也可以认为是知晓了这种信息。同样的逻辑也可以适用于像我们这样的生物有机体。如果由足够多的心理系统接收和使用某种属性的表征,那么我们就能说这个有机体自身察觉了这个属性。而且如果这些表征是幻觉,那么有机体就处在幻觉之中。我们总是倾向于认为有一个指挥系统,一个自我,而其他的所有心理系统受其指挥,并且只有当这个指挥系统知晓了某事之后才能说“我们”知晓了某事。但是我认为这个指挥系统本身就是一种幻觉。不过那是另一个话题了。
由现象意识构成的主观世界是我们的大脑产生的一种虚构,以帮助我们追踪世界对我们的影响。称它为虚构并不是贬损它。虚构可以是美好的、改善生活的事情,能揭示深刻世界真相,有时甚至比现实更有说服力。不同于《黑客帝国》的尼奥,你不应该想逃离这个虚构的世界。这个世界是善意的,是由演化过程设计出来帮助你繁盛的。但是你也不该把它错认为现实。
翻译:杜彧;校对:小聂;编辑: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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